
近日,我们媒体又接到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栗江镇里鱼村村民反映,当地一家名为衡南杨明顺发生态牧业有限公司的养猪场在受到环保部门处罚并作出公开承诺后,仍未彻底整改,近期更“偷偷进猪”恢复生产,导致周边地区臭气弥漫、水体污染,严重影响村民日常生活与农业生产。
据了解,今年6月5日,该养猪场在镇政府和村委会见证下,向村民出具书面承诺书,明确保证于2025年6月20日前完成生猪清栏,并立即开展环保整改,达到环保标准并获村民认可。承诺书中还写明,如整改不达标将“无条件、无理由自愿关停”,并负责生态恢复与粪污清运。
然而,承诺期限过后,该企业并未履行其环保责任。2025年7月30日,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对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衡环清罚﹝2025﹞9号)。决定书指出,该企业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其粪污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干湿分离机未正常使用,黑膜氧化塘存在破损,导致废水渗漏至外环境。监测报告显示,受污染的荒塘水质已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根据相关规定,该企业被处以65360元罚款,并被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展开剩余40%尽管有承诺在前、处罚在后,周边村民在今年10月再次投诉指出,该养猪场近期又“偷偷进猪”,恢复养殖活动,仍未建设或修复有效的污染治理设施。一位村民痛心地说:“养猪场污染环境,周边恶臭难闻,家里到处都是苍蝇,给我们的健康造成伤害。”目前,粪污直排已导致附近水渠与池塘严重污染,部分农田作物生长受阻,群众饮水安全亦受到威胁。
目前,村民呼吁环保部门加强后续监管,依法落实关停措施,杜绝“以罚代管”“罚而不改”现象,切实推动污染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我们媒体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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